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是否有效
  
  一、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是否有效 ?
  
  
  有效,以签订之日为准,但是为维护合法权益,最好先订立合同。
  
  二、合同法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多长时间、什么是合同有效期
  
  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1、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2、合同终止时间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的相关知识,当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是按照签订日期为准来进行一定的合同条约,但是也会有特殊情况,安全起见最好是在生效日期内签订比较好,这样进行更加保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上海市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
      上海市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在我国,如果诉讼当事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费获得律师的帮助。获得法律援助的前提条件之一就......


·一、酒后驾驶醉驾验血跟吹的差多少?
      一、酒后驾驶醉驾验血跟吹的差多少?酒后驾驶醉驾验血跟吹的差异一般情况下都很小。酒后驾车的处罚是很重的。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


·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呢
      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最为关注的问题,谁都希望子女能跟自己生活,但是法院只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来考虑谁能得到抚养权。虽说抚养权会判给经济好的一......


·在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在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1、征收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征收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的司法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外部所设置......


·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是什么?现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很多人都在投资建厂,投资建厂是需要使用土地的。在中国,土地分为......


·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夏季天气炎热,还有一些人从事室外工作,为了给这类工作人员一些劳动保护,《劳动法》也规定了企业单位要为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天津也是如此,天津的......


·能否探视要听孩子的
      能否探视要听孩子的,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探视不利于孩子成长,人民法院可以终止其探视权,探视权的行驶,一般应当协商......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针对员工甲的问题,介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于用人单位,且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导致一直未能与甲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员工......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一、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一)公有房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


·一、医药费加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医药费加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医药费加误工费可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


·交通事故第十级伤残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第十级伤残评定标准是怎样的(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