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
一、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
员工受伤,那么可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就算没有伤残等级,员工也是可以享受基本的工伤待遇的。
工伤员工是不需要支付治疗费用的,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只是没有一次性补助金。员工的治疗费等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 面部、耳廓
5.2.1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工伤发生是不幸的,但是当事人应当及时的向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并且可以亲自去工伤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构成鉴定等级的,依法还可以获得更多的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受伤严重的,可以不用亲自去,可以委托亲属去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笔迹时间鉴定伪证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
一、笔迹时间鉴定伪证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鉴定书不合法,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伪证行为,一般多多少少构成了妨害司法类的犯罪,有情节显著轻微,危......
·哪些作品能办理版权注册申请
哪些作品能办理版权注册申请版权在我国称之为著作权,虽然我国对作品的著作权采取的是自愿登记原则,但如果办理了版权注册申请的话,那么将会受到法律......
·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如果经过专业的认定确认构成了工伤,那么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活动相应的工伤赔偿。其中工伤十级算......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及相应司法实践经验解答如下:第一,交通事故受伤......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一、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
·在我国开发商违建办不了证怎么办?
在我国开发商违建办不了证怎么办?如果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特殊约定,购房人应当在下列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
·单身男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单身男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我国调整收养领域的法律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依据该法律第六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
·私募基金托管方的错应该怎么处理
私募基金托管方的错应该怎么处理一、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建筑对于每个老百姓来说既是长时间居住和工作的地方也是能够在内获得必要的安全的场所,但是一旦质量没有符合国家先前设计好的要求就必然需要按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