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主过世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主过世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3、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二、需要提交的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3、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明(复印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三、这样的房屋还能不能买卖?答案是肯定的,能进行买卖。但房屋日后涉及出租、买卖、拆迁等问题,都必须先办理过户手续。四、房屋过户费用问题1、遗产房产过户费用要比普通房产多出一项公证费用,一般要公证遗嘱以及死亡证明,没有遗嘱的需要公证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遗嘱公证费用一般是400元,死亡证明的费用是80元,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公证费用也是80元,继承房产的共有产权人还需要签订放弃房产继承过户的合同,然后进行公证,这部分费用加上以后就是全部的公证费用了。2、将公证的所有资料以及个人的身份证明和房屋的产权证件带齐,就可以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过户,继承房产过户费用要比普通的买卖房产过户费用低,但是日后进行买卖的税费费用是比较高的,所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也要了解一下继承的房产日后再进行买卖,税费比例是多少。3、继承的房产过户费用有:房屋评估费用·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费·契税,在这些税费中,房屋评估费用是根据房屋的价值阶梯式收取评估价比例的,法定继承人契税是不用缴纳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人契税啊是1.5%。4、继承房产过户费用经过公证费用的缴纳加上税费的缴纳,就是所有的过户费用计算流程。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房主过世之后,房产证是可以过户的,但在过户时候就需要办理好所有过户的材料,只要公证处认可了继承者的身份事实,那么一般对于过户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最后再进行缴纳相应的税费,那么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代通知金是一个非法律术语
      代通知金是一个非法律术语,是指当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如果未在一个月前提前通知,需要给员工发放补助,弥补员工的损失。代通知金支付数额是多少,......


·老公在外面有私生子算重婚罪吗?
      老公在外面有私生子算重婚罪吗?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


·企业职工高温费可以进福利费吗?
      高温津贴是国家发放的,补贴给在炎热夏季的高温下工作的职工,保障企业职工在高温下作业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但是很多人对于高温费是否属于福利费有疑问......


·一、同居共有财产分割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
      一、同居共有财产分割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


·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微信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新形式的证据还是存在较大风险,所以不建议仅凭微信联系,就......


·试用期转正辞退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试用期转正辞退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标准一、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


·上班期间单位是否必须提供口罩
      上班期间单位是否必须提供口罩一、上班期间单位是否必须提供口罩为了安全起见,单位最好是提供口罩防护,但是也不是必须的,不能因为单位不提供口......


·行政拘留是关在什么地方?
      行政拘留是关在什么地方?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拘留所,而不是关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


·司法局辞职做律师是否要回避
      司法局辞职做律师是否要回避?是需要回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


·刑事一审审限可以延长吗?
      刑事一审审限可以延长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