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认定转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认定转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认定转移财产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二、法院怎么处理恶意转移财产?“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三、转移财产的应对方法是什么?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日常生活当中认定财产转移人员他做在具体的工作材料的时候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这方面的一个具体的财产方面的认定,尤其是对于一些女性人员来说的话,可能她的丈夫是有很多的股权的,她自己并不知晓,所以就会损害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


·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
      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基本流程:1、获得投资机会。2、与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接洽;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基本投资环境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与投资合......


·罚款和罚金的抵扣能够办理吗
      罚款不能够抵扣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


·建设工程质量的定义该如何理解?
      建设工程质量的定义该如何理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


·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
      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1、诊断过程中的过失医疗行为。例如,检查不到位,致使遗漏诊断;延误诊断;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并造成患者身体不应有的损......


·老公是公司法人被起诉会不会影响个人
      老公是公司法人被起诉会不会影响个人一、老公是公司法人被起诉会不会影响个人?会有影响,企业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会被限制高消费,也可能被......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费用由谁付?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成为股东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成为股东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一、成为股东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1、合法取得股权;2、名字记载于公司章程;3、名字登记于股东名册;4、名字登记于......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重新计算起诉时间吗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重新计算起诉时间吗?1、讼时效中止,中断后都是要重新计算起诉时间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时间点是不......


·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区别是什么?
      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区别是什么?1、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只有公告期......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当代社会,征收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们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国家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们则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