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过了试用期可以辞退人吗?

过了试用期可以辞退人吗?可以辞退,但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内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二、试用期过了被辞退有补偿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应当再支付你第2个月和第三个月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作为赔偿。2、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不应和你约定试用期,约定的试用期无效。3、该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虽然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依法视同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你两倍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是经济补偿金的算法,你工作未满半年,单位应支付你半个月乘以2的赔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 就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履行各自的职责,如果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那么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解决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工伤职工的医疗期的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职工的医疗期的待遇是怎么样的?工伤职工的医疗期的待遇是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不变,还是原来的正常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


·哪几种情形会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哪几种情形会诉讼时效期间中止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


·失地农民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失地农民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醉酒驾驶案底能消除吗2023
      醉酒驾驶案底能消除吗根据我国的规定,醉驾的刑事处罚记录是不能被清除的。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根......


·在孩子的角度上
      在孩子的角度上,年纪还小的时候就会认为可能是自己不乖父母才要分开的,而反观有些父母,在此期间双方都没有冷静下来去有安慰孩子的这个阶段,更为直......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一、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附义务赠与合同的义务是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它应符合以下几个......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一、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


·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双方结婚后由父母出资所购买的房屋,属不属于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买房子的......


·算算醉驾成本到底有多高?
      算算醉驾成本到底有多高?醉酒驾驶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直接成本=约......


·法院移送管辖何时提出?
      法院移送管辖何时提出??法院移送管辖需要在发现没有管辖权时立即提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