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隔离治疗期间被开除怎么办?

员工隔离治疗期间被开除怎么办?员工隔离治疗期间被开除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目前,正处于疫情隔离的关键时期,各地方政府也针对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因被隔离无法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规定的政策来支付工资待遇,不得私自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是需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没交保险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交保险可以随时辞职吗?没交保险可以随时辞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


·哪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
      哪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一、哪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


·新刑法对贪污共同犯罪是怎么判的
      一、新刑法对贪污共同犯罪是怎么判的《经济案件法律问题解答》规定:“对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罚。共同......


·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而引发了欠款纠纷的,债权人要想提起欠款纠纷诉讼,大概的程序如下......


·重庆首次购房证明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发展,买房的热潮只涨不下,国家对于购买房屋方面出了很多的政策,首次购买房子是可以减免税费的,但是必须要提供首次购房证明。那......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有哪些一、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有哪些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


·新车交强险额度赔偿额度是什么
      新车交强险额度赔偿额度是什么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主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次提起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除法律规定应当离婚的情形。那么很多夫妻就会提起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


·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是可以的,但若是之前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离婚,且已通过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作了相应的分割,该协议......


·借条打印版的有法律效力?
      借条打印版的有法律效力?借条打印版的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


·签署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要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一、合同
      签署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要注意那些相关事项一、合同主体审查1、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