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法院对于重婚会立案吗

刑事法院对于重婚会立案吗?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会立案,自诉立案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我国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我国港、澳、台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其实,重婚这种行为也可以到公安机关去报案的,因为重婚在刑事案件中属于可公诉可自诉的一种情节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但是,公安机关和法院立案都有一定的条件,如果报案人没办法提供任何的证据,司法机关也不能稀里糊涂的就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审查起诉期限通常多久?
      一、审查起诉期限通常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股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股权出质流程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股权出质流程是什么?股权质押是一种很常见的融资方式,在公司想要获得流动资金都时候可以采取股权融资这种方式获得资金的融......


·商业秘密构成的要件?
      商业秘密构成的要件有哪些1、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为了保障商业秘密交易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促进交易各方的相互信赖......


·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金吗?
      当今社会,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约定方式。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应聘时,就要签署合同。在合同中,会提到补偿金的有关事项。那么,假如该合同到期,用人单......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情形包括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情形包括哪些生活当中最常见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就是通过商业贿赂,有一些企业家甚至贿赂的对象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仅从这一点就可......


·非因工伤申请鉴定后待遇有吗?
      非因工伤申请鉴定后待遇有吗?一、非因工伤申请鉴定后待遇有吗?是有的;非工伤不代表得不到补偿和赔偿,即使不是工伤,也会按照非工伤的标准进......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在连带责任当中有一种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可能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这是一种主体由多个债务人构成的连带责任。那究竟什么......


·夫妻离婚怎样争取财产?
      夫妻离婚怎样争取财产?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


·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如何计算?
      婚姻存续期间孩子的抚养方面已经得知,这时候很多人就开始纠结对方是不是应该给予抚养费的问题,因为婚姻还在存续期间,所以总是会出现双方的争执,但......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比例。那么您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吗?而又该如何划分......


·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怎么办?
      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怎么办?一、居间人的义务1、如实报告义务合同法425条第1款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这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