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女方没有工作离婚要抚养权是否可以?

女方没有工作离婚要抚养权是否可以?女方没有工作离婚要抚养权是可以,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抚养权这个问题的话,都可以进行拟定的协商确定,如果说双方都愿意抚养这样的一个孩子的话,可以共同来进行抚养,但是如果不愿意的话,就可以关于抚养权问题来进行一个归属判断的,即使是没有工作也可以抚养孩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婚姻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婚姻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


·买上市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买
      买上市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买个人可以购买债券,路边任何券商开个证券账户后都可以购买,但最好找个大的券商,交易系统快慢很影响交易心情,一般大券商的......


·债权人对付拖欠货款怎么办?
      债权人对付拖欠货款怎么办?从事商业的朋友都知道,当前中国的商业信誉并没有成立信用体系,所以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货款很难及时收回,跟大企业还好......


·刑事案怎样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一、刑事案怎样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可直接向检察院控申处递交书面材料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登记?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登记?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非常的简单,要么共同协商签订协议书办理,要么通过法律手段,去法院起诉办理。1、夫妻共同财产,......


·侵犯名誉权消除影响是必须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吗
      侵犯名誉权消除影响是必须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吗一、侵犯名誉权消除影响是必须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吗?在名誉权侵权案例当中消除影响是必须要承担的民事责......


·一、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之后超过的部分面积如何处理?
      一,宅基地超面积的部分能否确权?根据上级部门近日下发的一份通知,超面积宅基地能否确权,要区分以下这几类情形。1,对于1982年之前的已经建造的......


·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一、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


·公共面积如何分摊
      现代公寓、住房中,购房者除了要购买自己中意的房屋面积外,同时还要购买一定的公共面积,而这些公共面积主要就包括了楼梯、电梯、过道等的面积。现实......


·前几年,国家重点加大了对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
      前几年,国家重点加大了对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醉驾行为一经查处直接入刑,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并给与刑事处罚,近两年,有些地方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