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参与冰毒贩毒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吗

参与冰毒贩毒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吗?从犯比照主犯应当从轻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 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二、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几乎所有刑事犯罪活动的从犯都可以从轻处罚,但不同从犯被从轻处罚的幅度不一样,就像一般从犯和因为被胁迫才参与贩毒的性质就不一样。除了从犯,贩毒案件当中的主犯也不是没有从轻处罚的机会,就看当事人自己是否愿意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权如何使用,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如何使用,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商标权是一种智力成果的表现,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的使用还有疑问,比如商标权使用方式有......


·威海房产纠纷风险律师收费依据是什么?
      威海房产纠纷风险律师收费依据是什么?《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


·一、离婚后的财产属于自己的吗?
      一、离婚后的财产属于自己的吗?离婚之后的财产是属于自己的;离婚后自已财产属个人财产,离婚后双方的身份关系已解除,不存在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自然人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自然人吗?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自然人吗?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


·商标宽展期内优先权的规定如何?
      商标宽展期内优先权规定如何?商标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


·房产他项权利是什么意思?
      房产他项权利,他项权利是指在房屋产权证基础上的典权,租赁,抵押,继承权利,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典当给他人,从而获得利益,典当期限一般......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是什么?一、银行破产清算的程序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


·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离婚的案例是越来越多
      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离婚的案例是越来越多,离婚一般都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实诉讼离婚是比较的常见的,因为离婚往往都是因为有矛盾而离......


·醉酒的发生肯定会涉及有关处罚,那么,醉酒吹气500处罚?
      醉酒的发生肯定会涉及有关处罚,那么,醉酒吹气500处罚有哪些,处罚的标准一方面是由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另一方面就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当事人来......


·离婚协议书财产未执行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财产未执行怎么办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代发工资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算劳动关系,有许多企业都是采用代发公司的方式来进行员工薪水发放来减轻公司财务的工作压力,但代发工资的情况给员工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代发工资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