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广东省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广东省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经济犯罪是各类案件中常见的犯罪类型,往往涉及的财物数量较大。如今经济已经在我们生活方方面面都不可缺少,所以经济犯罪发生的频率较高。那么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就以广东省为例,为您介绍广东省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广东省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四)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将被立案追诉
  
  1、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3、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五)骗贷达到100万元将被立案追诉
  
  (1)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4、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六)资助恐怖活动将被立案追诉
  
  “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七)有意使用假币达到400张将被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涉嫌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搜索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广东省经济犯罪立案标准相关法律知识,具体立案标准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是有所不同的,经济犯罪的范围比较广,不仅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害,还造成社会的秩序的混乱,所以必须要严惩这类犯罪行为。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未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


·寻衅滋事的批捕书是否会送到家属手中
      一、寻衅滋事的批捕书是否会送到家属手中?如果是当地的,会送到家中,由家属签字收到,都是纸质的家属通知书。异地的,一般通过当地公安局送达签字......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起诉离婚是一件重大的事情,至于为什么这么重要,是因为既然当事人选择了起诉离婚,肯定是因为孩子的抚养权或者是财产分割没有协商成......


·共同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您对于孩子都是需要进行抚养的。这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一项义务。同时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的抚养权会进行共同抚养。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想......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


·商标无效宣告后再审胜诉的条件有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后再审胜诉的条件有什么?一、商标无效宣告后再审胜诉的条件有什么?要看一、二审判决书内容及证据材料等,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


·企业法人代表的权利有什么?
      企业法人代表的权利有什么?企业法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企业法人的职权有:(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


·免责声明签字的重要性
      免责声明签字的重要性如今社会上,不管是公司、个体都会有推卸责任的时候。所以事先写好相关的免责声明。这样对待公司以及个体都起到保护作用。而且......


·如何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本文主要是讲解关于如何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法律问题以及与之有关的问题。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经过我国的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一定的法律程序。办理个......


·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
      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1、搬迁补助费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1款规定,一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800元(被......


·罪犯可以被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裁定,任何人不得减刑。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剥夺自由的犯罪分子,包括被判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