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笔迹司法鉴定申请的机构是哪里?

笔迹司法鉴定申请的机构是哪里?向司法机关提出,具体程序有: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具体情况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对于笔迹鉴定的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还应当结合规定的程序来办理,否则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另外对于合法鉴定的笔迹鉴定报告,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一、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处罚《刑法》第234条明文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


·如果老耐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如果老耐欠钱不还怎么办理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


·上海二套房的政策有哪些,认定标准是什么?
      如今住房日益紧张,无论是在哪个城市,住房问题都是一直存在着的。随着经济收入的不断提高,许多年轻人都开始筹划买房,有的人考虑买一套房,而有的人......


·实物证据的表现性有哪些
      实物证据的表现性有哪些一、实物证据的表现性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


·二审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二审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一、二审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1、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


·贩毒胁从犯的规定是什么?
      贩毒胁从犯的规定是什么?贩毒胁从犯的规定是需要按照贩毒罪当中的共同犯罪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


·公检法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公检法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一、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


·过期的专利权公司还属于公司吗
      除非原单位转让,否则还是属于原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


·假想防卫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假想防卫犯罪的特征有哪些?(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