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自行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事件概括: 年 月 日 时 分, 驾驶 车(牌照号 )由 行至 公路 公里处时,与前面正常行驶的 车(牌照号 )相撞,造成 当场死亡。现 (甲方)与 (乙方)就 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2、甲方将上述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付给乙方 万元,剩余的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3、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 二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4、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 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5、甲方履行二次(最终)付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首先提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的。
  
  7、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均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甲方有证人 在场,乙方有 在场共同见证并都已对协议内容表示满意。
  
  8、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协议书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上,还需要由交警部门来进行责任认定,最后的赔偿情况也是基于责任认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离婚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虽然很多时候都是双方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大打出手,但不可忽略也是会出现离婚都不要抚养权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离婚解除的......


·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


·广州于颁布了租售同权的法规,这个概念在全国得到响应。在这个概
      广州于颁布了租售同权的法规,这个概念在全国得到响应。在这个概念面向大众的时候,您却对这个概念十分陌生。租售同权,顾名思义就是租房子和卖房子的......


·就房屋的流转来看,虽然比较常见的就是进行房屋的交易买卖,但实
      就房屋的流转来看,虽然比较常见的就是进行房屋的交易买卖,但实践中因为房屋赠与、继承而需要进行流转的情况也不少。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进行房屋流......


·企业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企业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


·根据新刑法对妨害动植物防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新刑法对妨害动植物防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新《刑法》对妨害动植物防疫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违反......


·劳动能力鉴定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劳动能力鉴定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一、与单位协商能够和平解决的何必用暴力解决呢!毕竟到法院起诉也是要花钱的,还费时间费精力。工伤鉴定以后我们......


·私募基金一定要托管吗
      私募基金一定要托管吗?一、私募基金托管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随着公募基金资管业务的不断发展,基金......


·老婆离家出走了怎么办
      老婆离家出走了怎么办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


·一、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呢?
      一、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呢?当然是有效的。这是因为在校生一般已经达到了《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并且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


·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的内容
      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的内容每一年,全国各地都会有许多地区的房屋要进行拆迁或者被征用。对于拆迁,居民所最关心的问题自然就是自己的房屋被拆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