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由违约方承担,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房屋升值部分在法律上应作为何种损失要求出卖人赔偿首先来看,可得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而获得,由于违约行为发生而未实际发生的利益,具有未来性、期待性和现实性。可见,此时买受人实际获得的现实的房屋升值部分不符合可得利益的特点,不能作为可得利益要求出卖人赔偿。再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开始履行后,房价大幅上涨,升值部分的数额不仅是完全可以确定的,而且已为买受人实际享有。不动产需要返还时,此升值部分便在理论上从不动产中分离并显现出来,不应再依附着不动产返还给有过错的出卖人,而应该属于无过错的买受人在占有此房期间内所产生的自然孽息,其所有权人为买受人。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应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予以赔偿。当然,买受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至少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履行,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出卖人已将房屋交付使用;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还;3、房屋自然升值,升值部分的确定需要由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二)违约和欺诈惩罚性赔偿《解释》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了开发商既构成根本违约,又构成欺诈的情况(其中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3种),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上述规定的几种情况时,购房者可以要回款项的最高额为已付购房款加上相当于已付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金再加上已付购房款的利息及造成的损失,即双倍的已付购房款、利息和损害赔偿金。房屋买卖双方在就有关买卖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合同来进行确认,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的内容,不得随意违反合同责任,如果涉及到违约的情况,则是需要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协商对赔偿情况进行认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占有改定和动产未交付的区别有哪些?
      占有改定和动产未交付的区别有哪些?占有改定和动产未交付的区别有:适用条件不同、法律对象不同以及发生原因不同等。占有改写是包含着对占有物的占有权......


·人身伤害案打官司的程序
      人身伤害案打官司的程序人身伤害案打官司的程序如下:1、立案,原告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要求交纳诉讼费,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是为立案。2、送......


·招标需要注意什么,招标的特点是怎样的
      招标需要注意什么,招标的特点是怎样的招标一般情况下都适用于大型的工程项目中,它不仅流程非常复杂,而且涉及到很多专业的方面,因此在对一个大型项......


·究竟如何讨债更有效 首先大写的重要!欠条不等于借条,借条的
      究竟如何讨债更有效首先大写的重要!欠条不等于借条,借条的作用相当大,是直接明确了借贷关系碍于情面,没打借条怎么办?神经大条,借条丢了怎么办?......


·到期不还的借条是否还有效
      到期不还的借条是否还有效我们打借条一般都会写上还款日期,这个还款日期在法律上也叫作诉讼时效,从打好借条的第二天算起,诉讼时效为三年。不过有些......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和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一样的,都会依据私生子的......


·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可以申请破产么
      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可以申请破产么一、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可以申请破产么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


·2023最新重伤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2023最新重伤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最新重伤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最新重伤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对方被判刑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对方被判刑可不可以自动离婚一、对方被判刑可不可以自动离婚?对方被判刑也不可以自动离婚,想要离婚也需要等到对方服刑完毕之后。法律上不存在自动......


·个人能做司法笔迹鉴定吗
      一、个人能做司法笔迹鉴定吗?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中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