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的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二、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因此,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单位应当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给予补助。三、参与防治新冠肺炎的工作人员一天有多少临时性工作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对于在2月之前就已经开工的这些企业来讲,那么职工本人的工资待遇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除非是因疫情防控还不能及时到岗的职工。不过,复工之后被当地政府部门隔离的,在隔离期间工资是照常发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能取车吗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大,而这也是因为当事人无视交通规则,不重视安全原则,近年来国家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越来越细。法律的完善和......


·离婚公共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公共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


·合同风险管理培训
      一、培训目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会签署大量的商务合同、投融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用以规范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由于当......


·精神病人在什么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什么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


·蔬菜定购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市(县)________区蔬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市(县)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蔬菜队,......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自我国交通法规中对驾驶人的交通违章实行扣分处罚以来,就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质押抵押的合同生效日是什么时候?
      质押抵押的合同生效日是什么时候?一、质押抵押的合同生效日1、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


·工程质量问题追责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问题追责是怎么规定的?工程质量上如果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国相关部门一定会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现如今,......


·离婚后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种叫公司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股权需要做出分割,那具体又该如何来......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多少?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是根据当事人损失金额来进行确定的。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


·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
      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一、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