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提前多久

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提前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试用期内,如果是员工提出辞职,那按照规定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是单位将员工辞退的话,其实并没有要求提前通知的时间。换句话说,此时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提前通知员工。如果要提前通知的话,提前多久通知,这也可以由单位自行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员工有五险工伤怎么赔偿?
      员工有五险工伤怎么赔偿?员工有五险的工伤赔偿,可以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公司融资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公司融资协议书范文怎么写?融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每个公司扩张市场都离不开融资,他是做大做强的第一步。然而,融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更......


·身份证过期一年了,补办有影响吗?
      身份证过期一年了,补办有影响吗身份证过期对补办不会有影响。身份证过期了如果不补办,会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身份证来证明自己身份时带来不便: ......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公证吗?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公证吗?离婚后没有必要办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需文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需文件有哪些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需文件有哪些(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诉讼标的额怎么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诉讼标的额怎么算,相关规定有哪些诉讼标的额的计算方式在我国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所谓诉讼标的额就是说诉讼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争议额度。而......


·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在飞速发
      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在飞速发展,GDP已经位于世界第二位,我们国家的人均收入也在不断上升。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多,我们......


·一、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
      一、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一)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


·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则应当在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做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费用
      1、营业税以前,以不动产入股的,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而根据国家税务部门在2002年发布的最新规定,股权转让不再征收营业税。2、企业所得税按......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