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什么

说到二手房交易,其实也就是进行二手房的买卖。现实中,不管你是进行二手房的交易,还是新商品房的交易,都会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确认房主身份
  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要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对于买家而言,最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以防止有些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一旦签了合同,很容易落得“财房两空”。因此鉴定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业主身份的真实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首条戒律,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中间担保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更需引起注意。鉴于目前有些房屋中介公司出现过很严重的欺骗问题,买卖双方一定要找到资信好、品牌响、专业强的大型经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由其在中间验证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双方行为进行制约。
   二、明确买卖双方违约责任
  多数消费者对于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能够重视,但是并不能保证将之一一落实到字面合同上。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可是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因此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
   三、明确付款和过户时 间
  在交易流程中,由于买卖双方都具有一定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这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支付给房主,并且买方的注意力会放在“交钱后何时可以过户”的问题上,因此,双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时间、金额以及过户时间,并且将违约责任注明。
   四、费用交接时间未在签约中明确买方
  在买卖过程中,还要了解清楚交易的房屋是否有遗留问题,其实二手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以何时点作为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时点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避免暂时“雪藏”的欠费日后成为买方一笔额外的成本,合同中如果没有具体条款约束,很容易日后导致纠纷。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明显是与新商品房交易的注意事项不同,这点您一定要分清楚。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比较多,而上述的四点就是我们为您总结出来的,最重要的部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郑州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首先,要明确谁可以提起,即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请求权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


·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第二次起诉时间是多久?
      我们知道,如果当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一方有同居配偶以及夫妻分居两年等法定情形的出现,夫妻双方可以依法被判决离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种......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特点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特点有哪些?1、法定性法律对于相关著作权的确定晚于相关的司法实践。这是因为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变化,从网络出现一来,知识产权领......


·商标侵权违法举报投诉处理向哪个部门进行?
      商标侵权违法举报投诉处理向哪个部门进行?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一、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


·老人立遗嘱需要同时签字吗?
      老人立遗嘱需要同时签字吗不需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订立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该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胎儿或者其他靠......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调包如何处理?
      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调包的情况,也就是我们说的顶包,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可能肇事者因为不具备开车的资质而去开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这时......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


·法院对于销售劣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销售劣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销售劣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


·河南三才司法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生活中当有官司需要时我们所提供的材料需要鉴别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要鉴别所需事物的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当生活中遇到棘手的问题时,我们......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1、调解原则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