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怎么投诉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怎么投诉?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二、疫情期间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假如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已经就工资待遇和复工时间等相关问题跟员工沟通过了,一般来说在这种特殊情况之下,很少有职工会不理解公司的决定,可是,针对那些已经复工的企业,以疫情为借口恶意拖欠工资的是一定要及时投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是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中,犯罪嫌疑人具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常的重要,它关系到合同诈骗罪这个罪名是否能够成立,那么非法占有到底该如何来认定了?我们下文做了......


·父母双方出资离婚后房产分割方式是什么?
      父母双方出资离婚后房产分割方式是什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


·司法鉴定援助流程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援助,简言之就是可以免交或者缓交诉讼中,与之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的援助活动。但是司法鉴定援助不是任意诉讼案件都可以的,其需要符合规定的......


·抢劫和抢夺有什么区别,不同之处有哪些?
      抢夺和抢劫,两个词语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刑法规范里面,两个罪名确相差甚远,尤其是对于量刑而言。那么,到底什么是抢夺罪,抢夺与抢劫的区别又有哪......


·离婚房产按什么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磕磕碰碰让一些夫妻面临离婚的问题,离婚也难免会遇到分割财产的问题,而如果对房产归属有纠纷的可以选择将房产进行评估再均分给......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自首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自首怎么处理?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自首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一、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但如果是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


·中国河北信息公开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政府和民众应该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的态度才符合我国的民主治国方针,虽然在普通民众心目当中会觉得好像各政府机关都是高高在上,甚至有一种庄严肃......


·撤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条件是什么?
      撤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条件是什么一、撤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条件是什么(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


·职工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工人从事的是高危行业,有时候会受伤,工人受伤后,企业要为其申报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职工可以申请赔偿,按照规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