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算什么?

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算什么?算私自转移财产,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离婚时,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均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出示给法庭,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同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另一方转移财产等的违法行为予以民事制裁。即便,离婚诉讼时未发现上述情形,于离婚诉讼后发现,另一方也仍然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依据婚姻法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条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以上就是夫妻一方存在私自转移财产时的相关处理情况,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情况是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处理的, 双方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则可以申请财产清算,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3天可以吗?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3天可以吗?买卖合同履行期限三天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


·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哪些种类?
      司法鉴定的重要性相信您都是非常的清楚的,特别是在司法程序中,如果有司法鉴定的报告作为相应的证据的话,那么对于案件的侦破和准确的判定是非常的重......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最少判几年?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最少判几年?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最少会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在众多社会信息中,政府信息占据了重要位置,其中大部分都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内容?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内容?如今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为了促进福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发展,更好地服务福建省经济社会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福建......


·可以给过错方少分财产吗?
      可以给过错方少分财产吗?一、可以给过错方少分财产吗?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


·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


·股东变更需要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股东变更需要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吗?一、股东变更需要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吗变更股东不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内容,只要到工商局去变更就可以了。二、......


·故意毁坏公财物罪追诉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毁坏公财物罪追诉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故意毁坏公财物罪追诉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


·侵权责任法中好意施惠的有关条文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中好意施惠的有关条文有哪些?一、民法典中好意施惠的有关条文有哪些?民法典中好意施惠的有关条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的答案是肯定的。二、起诉离婚一方找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