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是保持着假装签订这样的一种合同的目的,从而导致对方的一个利益的受损,《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等。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依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真实状况(包括瑕疵、性能、使用方法等)。若违反此项义务,即构成欺诈;若因此致对方受到损害,应负缔约过失责任。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1 、固有利益的赔偿范围固有利益是合同法和侵权法共同保护的对象,它与正在缔结的合同本身无关,它是相对独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并得到履行也无法恢复,因而必须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来予以救济。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有人提出固有利益是否包括精神利益的问题, 笔者认为固有利益不应包括精神利益, 因为在缔约过失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难以确定,法律亦无明文规定,且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倘若缔约过失责任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无疑过分扩大了适用范围,加重了过错方的责任,不利于交易的进行。故就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而言,不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而限于对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赔偿。2 、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直接损失主要包括:(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在日常生活当中过失责任的话,就是由于当事人并不是主观当中存在着故意的,而且这样的一种过失责任他发生的一个阶段不同的话,也会有不同的法律规制,比如说在缔约过程当中所存在的一个责任是需要来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借条法律有哪些规定?
      关于借条法律有哪些规定?一、关于借条法律有哪些规定?关于借条法律的规定包括《民法典》(2021.01.01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


·上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上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


·最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制定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但是通常情况下普通的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文内容......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材料?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证据?(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2)......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的四种情况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现实工作中企业有以下四种情况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补偿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区别是什么?
      房屋的他项权证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使用频率非常的高,他项权证也是一个有时间期限的证书。那么关于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区别是什么?不动产的......


·扫黑什么情况下没收财产
      公安机关在扫除黑恶势力犯罪时,对于涉黑犯罪分子的财产,是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追缴的,而对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是不会进行没收的,没收财产是......


·交强险与三者责任险赔偿程序都有哪些?
      被保险人在驾驶机动车辆上遇到的交通事故时,在无过错责任下,交强险对保险公司是有强制性的赔偿义务。三者责任险则是需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事故承担责任......


·工伤复发休假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吗?
      工伤复发休假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吗?1、员工工伤复发后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转让哪些权利?
      在我国土地都不是个人所有的,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类,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在城镇的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指农村的土地,我们可能在生活中比......


·侵犯名誉权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情形具体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