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官司债务跟财产是不是平分?

离婚官司债务跟财产是不是平分?是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关离婚债务和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首先由夫妻双方来进行协商认定处理,对于双方可以就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按照协商的内容来进行处理的, 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于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利?
      对于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利?胎儿有继承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定期培训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定期培训员工需要赔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定期培训如果员工违反了规定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劳动法中关于培训费用的分担......


·无偿使用商标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使用商标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无偿使用商标权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重点对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进行说明,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


·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
      随着现在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对交警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质疑,这就首先需要明确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这样才能保证自己......


·委托代理人刑事抗诉能否提起?
      一、委托代理人刑事抗诉能否提起?1、如果被告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抗诉。2、刑事案件一审二审被告对故意伤害的指控都不认可,并要求对司法鉴定......


·合同履行担保方式?
      合同履行担保方式有哪些一、合同履行担保方式有哪些《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


·涉外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我们可以得知,有关涉外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涉外民事诉讼是什么?相信您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不是很熟悉,那么就由我......


·酌定不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的流程是什么?1、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流程的特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流程的特点是什么?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1、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


·民间借贷结算后写成借条约定剩余借款偿还日期可以吗?
      民间借贷结算后写成借条约定剩余借款偿还日期可以吗?民间借贷结算后写成借条约定剩余借款偿还日期是可以的,此时相当于建立了新的债务关系。民间借贷是......


·法人的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法人的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法人的人身权的内容有:姓名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