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报假警会受到什么处罚?

报假警会受到什么处罚1、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2、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什么情况可以选择报警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假警的行为在我国是认定为违法行为,这往往会对警力资源造成浪费。若是报假警的情节十分严重或者有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话,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就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对报假警的人就不再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那么简单了,往往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警察而言,能够处理的情况也是很有限的。为了避免出现报假警的情况,建议可以先对警察受理范围做出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最新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
      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


·刷单被骗的钱报警能追回来吗
      报警是否能追回被骗的钱要看实际情况确定。遭遇诈骗报警后,公安机关要进行侦查,如果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可以要求退回赃款,或者经受害人的请求......


·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哪些可以申请大病医保?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和医疗制度也相对完善,人们对医疗机构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医疗保险则是国家对我们就医人员社会保障的一种,有了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因为和邻居或者是其它人发生一些纠纷,可能协商不了的就会去法院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关于这个事件有了一定的解决......


·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谁是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谁是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


·自愿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需要约定清楚吗
      自愿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需要约定清楚吗?自愿离婚协议书中需要约定清楚债权债务,不然离婚以后也会很麻烦的。一般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


·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
      企业定价的基本依据是其生产经营的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其中生产经营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活劳动和物化劳动耗费的总和,既......


·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一、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强迫交易有无犯罪集团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强迫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比较多的,......


·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要求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2......


·对于交通事故是劳财伤民吗?
      对于交通事故是劳财伤民吗?交通事故不是劳财伤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