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被别人抢注册了怎么办

商标被别人抢注册了怎么办
  
  一、商标被别人抢注册了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件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
  
  二、预防商标抢注的措施
  
  防止商标抢注有三大高招: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多数情况下商标抢注都是恶意的,在不同的阶段,对于商标抢注的救济方式不同。从实际情况来看,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但是,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丢失机动车牌照怎么补办
      丢失机动车牌照怎么补办按照目前的交通法规而言,车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车牌上路就意味着你的驾驶证的分数将会被扣光。因此,保管好自己的车牌是......


·离婚时没一起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若男女结婚之后很快又离婚,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但要是离婚时没有一起生活过的话,这种情况下,男......


·公司法关联交易无偿怎么办?
      公司法关联交易无偿怎么办?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依法办事,我国制定了公司法,在2018年也修改了相关的规定。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国内的公司和国外......


·法院执行扣工资有次数限制吗?
      法院执行扣工资有次数限制吗?没有次数限制,只要条件符合即可执行扣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


·不同类型的财产混同怎么办?
      在公司中,若债务者将他人和自己的财产混合在了一起,对产权人属性造成了模糊,来减少自己承担债务的责任。这种情况造成了财产混同。由于债务人和产权......


·被判了拒执罪可以自诉吗
      当你因为一些诉讼案件被法院依法进行裁决之后,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拒绝履行这些裁定,即犯了拒执罪,拒执罪最高可以判处三年拘役,所以拒执罪的惩罚也是......


·欠条过期后还能起诉吗
      欠条过期了怎么办,还能起诉吗现如今,只要大家手里有点余钱,就会有人来找你借钱。做生意要找你借钱,买房要找你借钱,治病要找你借钱等等各种理由。......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著作权质押登记部门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登记部门是什么?著作权是我国古代没有的一项权利,故而其发展史较短,但就社会实际而言,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力度是比较大的,只要著作者按......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
      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婚姻问题是自由的,也就是婚姻是两个人的意愿来进行,但是在婚姻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比如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财产......


·民法总则合伙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民法总则合伙的规定具体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合伙的规定具体是什么?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