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被人抢注该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2、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件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二、预防商标抢注的措施防止商标抢注有三大高招: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多数情况下商标抢注都是恶意的,在不同的阶段,对于商标抢注的救济方式不同。从实际情况来看,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但是,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在哪里规定的
      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在哪里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


·土地使用租赁费用的估价依据有哪些?
      在我们国家,土地租赁费用是在我们使用土地的使用必须要缴纳的飞费用,不管是土地也好还是房屋,其所属的所有权不是属于自己的,但是自己有需要进行使......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


·股东代位权诉讼中的董事作为被告时的诉讼程序
      股东代位权诉讼中的董事作为被告时的诉讼程序一、什么是股东代位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
      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


·小产权房拆迁一定没有补偿吗?如果有,应当按照什么标准
      小产权房拆迁一定没有补偿吗?如果有,应当按照什么标准  一、小产权房拆迁一定没有补偿吗?如果有,应当按照什么标准  一般地,合法所有的房屋......


·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有哪些内容?
      在行政活动中,会有一项行政行为那就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就是有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的一些行政主体,根据法律给予的职权和程序,对那些违反行政法规的一......


·辞退员工不赔偿找什么部门处理?
      一、辞退员工不赔偿找什么部门处理?应当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越来越多的股份制企业,在股份制企业中往往就会发生股东的变更,这样也就会导致股权的转让......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一、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般来说,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配偶权的性质是绝对权,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害该配......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