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可以的;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时,需要进行补办登记,确认登记需要的各种证件材料,以及相关流程,从而保证登记顺利。登记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助土地金额,从而才能确定登记结果的完成。如果当事人不进行登记补办,那么当事人的土地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1、申请
  
  (一)申请人
  
  出租人(土地使用者)和承租人。
  
  (二)申请时限
  
  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使用证。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5)出租合同。
  
  (6)有关部门认证的出租地块开发投资证明。
  
  (四)收件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对申请人的审核
  
  对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申请人的审核按照对土地登记申请人审核的一般步骤和要求进行。
  
  此外,土地登记机关还应重点审核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出租人应为土地使用者并与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权利人一致。
  
  (2)出租人和承租人应与租赁合同签订双方一致。
  
  (二)对土地投资情况的审核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三)对土地用途的审核
  
  出租土地的用途应符合出让合同等规定的土地用途。
  
  (四)对租赁期限的审核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应小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经过以上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土地登记人员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不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因此,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不需报人民政府批准,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
  
  4、注册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的注册登记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在《土地登记卡》(续表)“序号”栏填写本次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在此《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的顺序号;“日期”栏填写本次注册登记的时间;“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栏填写土地使用权出租所依据证明文件的类型、编号、日期、承租人名称、通讯地址、出租范围、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等;“经办人”栏由填写本次注册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人员签字;“审核人”栏由负责审核本次注册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机关负责人签字。
  
  5、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土地登记卡》在土地使用证上记录土地使用权出租内容,填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并颁发给承租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就是针对于拥有土地的人才会存在的权利,对于这种权利如果在出租的时候而没有进行登记的话,那么就需要进行及时的补办,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都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这样才能合法的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做好征地拆迁
      如何做好征地拆迁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一)经研究确......


·保护交通事故现场须知
      交管部门提醒,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救治伤者,还应保护好交通事故现场,不移动现场车辆、物品,阻止围观者进入现场,对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用......


·交通事故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吗?
      交通事故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吗交通事故平等的保护各方当事人,因此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交通事故纠纷责任确认是按照过错程度等因素......


·重婚非法同居法律责任有哪些
      重婚非法同居法律责任有哪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民事上应负的责任包括:(一)停止侵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


·一、法庭醉驾最后陈述怎么写?
      一、法庭醉驾最后陈述怎么写?法庭醉驾最后陈述书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如果有),我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违反国家法律,辜负家人和社会期望......


·一、关于微信建群组织打1元麻将犯罪吗?
      一、关于微信建群组织打1元麻将犯罪吗如果以此为业从中得利的可以认定为赌博罪。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


·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
      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算。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


·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
      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