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先离婚再争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先离婚再争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可以,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同时最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如对方有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情况。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也可以争取子女的意愿,如子女愿意和自己生活能够判处我国的司法部门和民政部门对这类抚养权的判处。在判处这类抚养权时,应积极的考虑这类子女的实际年龄。对这类抚养权案件进行判处,维护我国未成年的实际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
      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一、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


·北京敲诈勒索罪量刑细化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一项以非法获得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那么,依据我国当前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犯敲诈勒索罪,该对其如何量刑,它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我......


·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


·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一般都是半个月,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


·近些日子以来
      近些日子以来,我们经常能够收到有些读者提出的代通知金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就共同讲述一下,如果被动离职的状态下,代通知金应该怎么得到?根据国家......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1解释》”)于2011年4......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


·冷暴力算不算家庭暴力
      冷暴力算不算家庭暴力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


·劳动合同律师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其实律师相较于普通公民来说,对我国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还是比较了解的。所以律师在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肯定比普通公民知道的要多一些。......


·一、醉驾致人轻伤用坐牢吗?
      一、醉驾致人轻伤用坐牢吗?如果醉驾致人轻伤是不用坐牢的,因为只有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重伤,才是追诉的标准,一人轻伤不够刑事追诉的标准,不够立......


·一、新员工刚入职要签合同吗?
      一、新员工刚入职要签合同吗?入职时肯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指是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规定,至于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都需要看公司制度,一般新员工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