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挪用资金罪情形包括了哪几种

挪用资金罪情形包括了哪几种
  
  一、挪用资金罪情形包括了哪几种
  
  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标准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结合挪用资金罪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来看,如今对于挪用资金犯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已经从以前的5000元人民币提高到了现在的30000元人民币。至于数额巨大的标准,则提高到了300万元以上。由此可见,在挪用资金供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如果被挪用资金的数额并没有达到3万元,那可能此时就不能以挪用资金罪论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消费者协会是否有行政职能 ?
      消费者协会是否有行政职能?一、消费者协会是否有行政职能消费者协会并不具有行政职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


·员工提前离职的技巧有哪些
      虽然,劳动合同中都约定了具体的期限,但实践中,也是允许员工提前离职的。不过此时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到底员工......


·网贷不还诈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贷不还诈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网贷不还诈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


·过错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过错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过错方起诉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是少分财产,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


·重大交通事故有判缓刑的可能吗
      只能说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由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具体的还要看酒后驾驶有没有导致什么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情况来判断。《刑法》第七十二......


·如何分辨偷税漏税抗税骗税?
      如何分辨偷税漏税抗税骗税?1、偷税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


·员工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了。也就是说在确定了自己的伤残等级之后,要求用人单位作出......


·一、无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依据是什么?
      一、无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依据是什么?我国规定的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


·什么是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
      对比不仅是一种极好的学习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可以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的方式,对于司法机关的职员,或者是其他类型的法律工作者来说,可以通过此种......


·社保中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主要赔偿项目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


·担保合同生效有哪些
      担保合同生效有哪些形式一、担保合同的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