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是指对生效刑事判决、裁定交付执行的监督,主要包括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交付执行的监督和对被判处死缓徒刑或 徒刑缓刑犯收押的接受情况的监督,同时还包括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和假释的监督。这是广义上的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由于执行死刑、暂予 监外执行、减刑和假释的监督已在刑事诉讼法有专门规定,因此这里所说的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是除了死刑立即执行、减刑和假释监督以外的 刑罚执行的监督。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包括:1、据以交付执行的判决、裁定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的手续是否合法,执行机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监狱和其他刑罚执行 机关收押罪犯的活动是否合法;3、发现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看守所对服刑期满或依法应当予以释放的人员没有按期释放的,或者对服刑未满又无合法 释放根据的罪犯予以释放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通知纠正;4、发现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公安机关监督管理措施没有落实或者监督管理措施不当; 执行期满没有通知本人并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恢复政治权利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通知纠正;5、发现人民法院对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罪犯没有依法予以执行, 或者执行不当的,或者罚没的财物未及时上缴国库的,应当及时通知纠正;6、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罪犯,应当监督有关单位对罪犯的监督管理和 考察措施是否落实;7、对于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在押被告人没有必要立即释放的,应当依法通知纠正;8、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 犯,2年期满是否依法及时予以减刑,若没有及时减刑,应当依法通知纠正;9、对于服刑中的罪犯又犯新罪或者又发现了新罪,是否已依法追究进行监督;10、 对于服刑罪犯的申诉是否既是转送,并作出正确处理进行监督。



  

    此外,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还包括在罪犯被收押时,执行机关是否通知了罪犯家属等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人生前口头遗嘱有效么
      老人生前口头遗嘱有效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


·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单位?
      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一、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号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什么情况?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什么情况?一、竞合情形下适用破产程序的应然性关于强制清算程序的启动事由,按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规定的三项事......


·公司债券法对债券上市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债券法对债券上市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相信您对公司债券都有所耳闻,国家也出台了公司债券法来对公司债券进行规范和约束。债券的发行的过程是非常......


·在我国有关婚后财产房产如何分
      在我国有关婚后财产房产如何分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


·一、私生子能办到出生医学证明吗?
      一、私生子能办到出生医学证明吗?出生证明是医院必须开具的证明,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出生证明问......


·抵押登记查询的方式有哪些
      抵押登记查询的方式有哪些一、抵押登记查询的方法根据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的相关规定,查询人在提供明确房......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一、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质押不适用于指示交付,质押是以交付为条件的,质押权生效有以下要件:1、......


·减刑条件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减刑条件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


·在我国工伤鉴定去了还拍片吗
      工伤鉴定的时候,是需要申请者积极配合的。您都知道,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已经向鉴定机构提交过医院的诊断证明了,因此很多人都觉得自己把全部的材料提......


·一方在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在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