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规定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法律规定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一、患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职业病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患有职业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员工患有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劳动者被诊断为法定(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目前在我国,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家赔偿决定法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故意伤害医院的伤残鉴定结论会被采纳吗
      故意伤害医院的伤残鉴定结论会被采纳吗一、故意伤害医院的伤残鉴定结论会被采纳吗?一般是不可采纳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


·装修投标书的范本
      装修投标书的范本的概括内容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企......


·未成年人侦查阶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成年人侦查阶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是什么?未成年人侦查阶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


·一、交规中非机动车醉驾要拘留吗?
      一、交规中非机动车醉驾要拘留吗?非机动车醉驾不会被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借款合同订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借款合同订立要满足什么条件1、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金融组织贷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的贷款主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


·法院著作权起诉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著作权起诉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一)、必须符合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贫困户领取国家补助或者学生领取助学金都需要提供家庭贫困的证明。贫困证明是证明自己的是否符合贫困标准的最有利证据。一份内容完......


·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有多种,但一般来说,无论哪一个企业都会存在债权债务的问题,来源有像贷款,债务等多方面的事情。如果一家......


·订金的收条是怎样的,订金的收据怎么写
      订金的收条是怎样的,订金的收据怎么写订金是在合同签订时买方支付的预付款,是对买方形成约束的一种方式。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订金的收据怎么写?律师35......


·诈骗案的退赃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案的退赃程序是怎么规定的?1、诈骗案件涉及赃款赃物由公安机关负责追缴;2、确定财产的来源;3、如果财产确实是属于被害人的,退还给被害人。二、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