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会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会自动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长时间会自动离婚?
  
  不管分局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有不少人其实都误会了法律上关于夫妻分居的相关规定,当然像是有些夫妻实际分居的时间可能都有十几年了,但秉着对双方都负责任的态度来说,类似于这种情况都还是应该通过法定程序离婚的,如果没有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再结婚就构成重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土局
      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土局国家在需要对某些土地征用的时候需要用到部分土地,而一般人在土地被征用后可能会失去家庭的收入来源,根据这种现象当地......


·对不满十四周岁行政处罚吗?
      对不满十四周岁行政处罚吗?我们知道,当公民违法了法律所要求的行为规范时,法律机构或行政组织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那么,对于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最新涉嫌走私罪判刑可以缓刑吗
      可以的,只要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


·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是什么
      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是什么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不受融资方式是什么?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不受融资方式是什么意思现如今,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所面临的竞争,都是比较激烈的。为了解决企业自身的问题,会向市场......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具体是怎样的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具体是怎样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主要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


·消极怠工人员如何解除合同?
      消极怠工人员如何解除合同?消极怠工人员如何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的规定一共4条13种情形,其中并没有消极怠工一项。这......


·法律上犯罪中止如何处理
      犯罪中止如何处理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


·死刑复核有改判的情况吗?
      一、死刑复核有改判的情况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董事长薪酬由谁决定
      股东会决定。《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非法买卖汽油是什么罪?
      非法买卖汽油是什么罪私自卖汽油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