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孩子是没有资格来参与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子女无关,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一般来讲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此时孩子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共同财产分割给孩子的话,也是允许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但这个分割只能夫妻当事人来进行处理,如果要让其它的人进行参与的话,那么就需要慎得双方的同意,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协商好,不管是分割给谁都需要双方签订好协议,避免之后引起各种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卖房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比较好?
随着时代的不断更新,大部分年轻人的压力也很大,许多大学毕业生以及农村里的人都想去大城市好好闯一闯,搞出一番成就来。这样一来,租房买房的很多问......
·双方协商可变更抚养权相关规定有哪些?
无论怎样,孩子都是一个家庭的纽带,在夫妻双方的生活当中孩子对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夫妻两人离婚以后一般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取......
·对于新职工来说,在进行办理入职的时候,多少
对于新职工来说,在进行办理入职的时候,多少都是会出现一些困难的现象。那么,对于入职遇到的困难,我们该如何积极的进行应对呢?另外,在新职工进行......
·批捕之后还能不送法院吗
一、批捕之后还能不送法院吗可以的,犯罪嫌疑人批捕之后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不用送法院的,送法院就意味着被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
·最新施工中标通知书模板
对于一些政府投资的工程和一些国有企
最新施工中标通知书模板对于一些政府投资的工程和一些国有企业建设的工程来说,在经济活动中需要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建设。在各个公司投标完成之......
·法律规定合资开店的合同怎么写?
一、法律规定合资开店的合同怎么写?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有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有哪些?现如今许多公司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空间,都会选择将公司上市,而后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但是申请发行可......
·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一、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一)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
·离婚诉讼中债权是怎么处理的
离婚诉讼中债权是怎么处理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
·股东抽逃出资拘役多久?
股东抽逃出资拘役多久?五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的参考范文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的参考范文做工程签合同是很常见的,但是有些工程很小,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合同就可以了,因此您也就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买卖工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