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
(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剥夺政治权利最严重的情况。
(4)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根据主刑的不同,有四种情况:
(1)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自判决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同时执行。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
(4)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自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3.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公安机关应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恢复政治权利以后,就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样才算侵犯名誉权?
怎么样才算侵犯名誉权?一、怎么样才算侵犯名誉权侵害名誉权作为的一种,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与一般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是相同的,即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
·下达工伤认定书后工伤认定何时生效
工作是人们存活在世界上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通过工作获得收入,维持生活。然而,不同的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同的风险因素。总有一些工作受伤的可能性较大......
·警察查不出结果会一直关押嫌疑人吗
警察查不出结果会一直关押嫌疑人吗一、警察查不出结果会一直关押嫌疑人吗?警察查不出结果也不会一直关押犯罪嫌疑人,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关押犯罪嫌疑......
·城管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有哪些?
城管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有哪些?一、城管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有哪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
·如果诈骗罪成立能判多少年?
如果诈骗罪成立能判多少年?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医疗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医疗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
·一、辞职后公司可以让人随时走吗?
一、辞职后公司可以让人随时走吗?提出辞职后,公司是有权让当事人离职。员工递交辞职报告之后,单位应该在三十天之内安排员工离职。至于《劳动合同法》......
·一、没劳动合同上班考勤算劳动依据吗?
一、没劳动合同上班考勤算劳动依据吗?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而且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
·有房权证没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买房子时,您要注意房主是否证件齐全,因为证件不齐办理过户可能会出现问题,那么针对有房权证没土地使用证的情况,能否过户需要视情况而定,若可以过......
·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由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认为在试用期内是不能辞职的,只有过了试用期之后才能向单位此罪。那究竟在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要是允许辞职的话,......
·罚金与减刑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
一、罚金与减刑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罚金与减刑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