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分子的拘留期限当天算吗?

犯罪分子的拘留期限当天算吗?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 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 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二、刑事拘留的特点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2.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3.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4.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5.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拘留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还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处理,犯罪分子被拘留后,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审查起诉,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还需要进行司法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过错推定是归责原则吗?
      过错推定是归责原则吗?过错推定是归责原则的,其适用的范围是: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捏造散布一些虚假的事实或者侮辱他人的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捏造散布一些虚假的事实或者侮辱他人的人格的事件出现,这样的行为给受害人的精神以及生活方面都带来了影响。这样的行为有的......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抚养费包含哪些内容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除了要对共同财产和债务作出处理外,同时还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子女抚养权的,那另一方就需......


·民法典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生存的首要前提是因为有了土地资源,您可以想象生活当中任何的一项生产和活动没有一种是能够离开土地的,现在社会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也必须要与时俱......


·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包括哪些
      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


·北京交通卡伤残军人可以享受优惠吗?
      一、北京交通卡伤残军人可以享受优惠吗?北京交通卡对伤残军人是有优惠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残疾军人依法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


·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
      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就需要通过法律......


·造成行人十级伤残算交通肇事吗?
      造成行人十级伤残算交通肇事吗?一、造成行人十级伤残算交通肇事吗?造成行人十级伤残算交通肇事的行为。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处罚有什么不同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处罚有什么不同我国是严厉禁止酒驾的,一旦喝酒之后就不允许开车,否则视情节轻重对车主进行罚款,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喝酒......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时限是多长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具有鉴定资格的第三方对建筑工程的评判。他要求鉴定第三方具有先进的技术和理论来支持鉴定,且该鉴定具有标准的鉴定方法。鉴定机构......


·买卖银行办卡被判刑吗
      判刑。非法买卖银行卡构成犯罪的,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多少年要依据案情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