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养父母与子女抚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什么?

养父母与子女抚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什么?我国《民法典》有详细的关于怎样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说明和规定要求: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有:首先,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因为收养关系是一种关系着收养人、送养人,特别是被收养人切身利益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收养协议和解除收养协议都应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的内容应包括:收养人、送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或收养人与成年养子女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当是真心的、自愿的,不受外力左右的。其次,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履行登记或公证手续。经登记建立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时,当事人应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关系经公证机关公证证明建立的,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也就是说,采用哪种方式建立收养关系的,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还采用哪种方式。但有一点需加以说明的是,无论采用什么方式,都须当事人亲自办理,而不能委托他人。在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登记或者是公证手续,同理双方在解除抚养关系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双方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抚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时也是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在办理抚养手续时使用了何种程序,在解除时也是要用相同的方式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退赃款是什么流程
      一法院退赃款是什么流程那么犯罪人伏法后在其犯罪过程中所非法获得的赃物该如何退还呢?对于赃款退还的流程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并大致分为3个方向:第......


·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
      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


·醉驾109毫升会怎么处罚?
      醉驾109毫升会怎么处罚?醉驾109毫升的处罚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


·醉驾拘役2个月会有案底吗?
      醉驾拘役2个月会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


·监护人是在被监护人没有办法自己独资生活的情况下
      监护人是在被监护人没有办法自己独资生活的情况下,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照顾的额职责的,也就是说需要抚养被监护人的,但是会出现的额情况就是没有监护......


·最新上海市嘉定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嘉定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17)》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


·集资诈骗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
      集资诈骗是一项复杂的犯罪类别,因此其定罪量刑和法律规定也相对复杂。其负责的原因在于其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对于代写遗嘱需要公证吗?
      对于代写遗嘱需要公证吗?遗嘱公证不是必须,代书遗嘱也是一样,但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代书遗嘱只要符合相关要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不管是否......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区别是什么?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区别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


·辞职相关规定
      辞职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