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婚内出轨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内出轨属于重婚罪吗?一般不属于,但如果出轨与他人存在夫妻生活关系并生育子女的,则可以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重婚是破坏国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同时还可以处以重婚者向无过错方予以损害赔偿。二、司法解释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即在同一时间内,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构成。4、在司法实践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势下重婚者为规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现形式。我国法律上对重婚罪的认定是亲告罪的类型,只能在当事人主动告诉司法机关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立案侦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到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对婚内出轨行为也是需要进行认定后才可以确实是否属于重婚罪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一、股东变更要交的税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


·一、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具体?
      一、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具体有哪些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产品侵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1、须有缺陷产品。构成产品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是产品缺陷。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经过加工、制作,未......


·我们在生活中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听到私生子这个名称。私生子在法律上叫做非婚生子女。有私生子的女人是重婚罪吗?这个不一定,如果婚姻内存在事实婚姻就算重婚罪,......


·对于重婚哪次婚姻有效?
      对于重婚哪次婚姻有效?只有第一次婚姻有效,第二次是违法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处罚具体如下......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一、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一、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1、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是贷款到期后3年,如果银行没有向你追索,则你可以自动免责2、借款......


·非法集资借贷怎么量刑?
      非法集资借贷是一种违反法律,经过不正当途径,向社会公众或许团体征集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管理,应当遭到刑事追究,那么不合法集资......


·一、交通事故致轻微伤有精神损失费吗?
      一、交通事故致轻微伤有精神损失费吗?没有,精神损失费一般只有构成伤残等级的才予以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


·抢劫罪和杀人罪之间的界限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总会有人在不起眼的地方实施犯罪行为,而抢劫罪是最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在抢劫过程中如果遇到被害人纠缠抵抗的情况可能会惹怒犯罪......


·一、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