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属于克扣:(1) 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 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 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3、无故拖欠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 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二、公司拖欠工资不还怎么办单位拖欠员工工资,首先员工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得有克扣、拖欠等行为。但也要注意,用人单位晚于约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此时不一定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当然,在扣减员工工资的时候,也要区分不同情况,因为有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代缴一些费用,这个情况下并不属于克扣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是什么?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在很多高科技公司,存在不少商业秘密,这些秘密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也是竞争力的体现。一般来说,当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会......


·最新司法鉴定费用缴纳办法
      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不同项目的鉴定所需要的标准不一样,那么当事人想要鉴定,根据什么样的标准来呢?司法鉴定缴费办法有何规定?下......


·离婚协议书上能不写小孩抚养权吗?
      离婚协议书上能不写小孩抚养权吗?1、离婚协议最主要内容为:是否离婚,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把以上三大问题解决了,在离婚协议上约定......


·民法总则特殊诉讼时效有哪些
      民法总则特殊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民事纠纷普遍存在于各个地区,民法总则规定了民生事项。民法总则顾名思义就是民事生活中的法则总规,是为了维护社会......


·如何在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
      如何在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在工程建设的时候,由于个人或者企业的疏忽,可能会发生种种安全事故,而安全措施的匮乏,使得事故造成的影响会超出我们的......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法定必经环节是什么?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法定必经环节是什么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法定必经环节是什么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


·离婚了一般小孩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虽然您都知道在父母离婚之后,也是需要抚养自己的孩子。当然,此时一方实际照顾子女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这个抚养费里面都包括了哪些内容?而夫......


·未成年人订立合同有效力吗?
      社会中不乏未成年人私自购买电脑之类的贵重物品,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如果是无效的,那么应该怎样认......


·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可以吗
      房屋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类,而实践中想要真正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但有的人在购买了房屋之后,认为办理一个公证手续就够了。那......


·属于直接证据的是什么?
      属于直接证据的是什么?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也就是说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


·检验检疫局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检验检疫局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