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二、绑架罪中故意杀人如何处理?根据《刑法》第239条第2款的规定,绑架行为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只能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但不是所有绑架犯罪中的杀人行为都不能另外定罪,有些情况要另当别论:1.行为人先杀害了被害人,然后谎称被害人还活着,以释放被害人为条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或提出其它不法要求。此时不能定绑架罪,而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区别就在于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由于被害人已死亡,行为人并没有控制真正意义上的“人质”,他的行为不能算是绑架行为。他以被害人的生命安全威胁第三人交出财产,是一种敲诈勒索的行为。这和行为人实施绑架后,在勒索的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后隐瞒真相是不同的。行为的先前的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其后的敲诈勒索行为应实行并罚。2.行为人在释放人质后,又担心人质认出自己或向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而杀害人质以灭口的,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这种情形下,杀人行为发生在绑架犯罪行为结束之后,和人质被释放或解救前将人质杀害的行为不同,它不属于《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的范围之内。此时的绑架行为和故意杀人行为是相互独立的,应数罪并罚,对绑架罪的量刑适用绑架罪基本构成的法定刑。刑法第239条的规定:(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都是非常严重的刑法,最高刑法都是死刑。相对于其它刑法,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主观上具有非常严重的恶意,不仅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也会在社会公众的道德声中被谴责。在发生故意杀人的绑架罪中,根据情况,有可能选择数罪并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抚养费怎么判定 如何计算抚养费
      很多时候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往往才会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问题,但在婚内要是一方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另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支付抚......


·一、车险误工费起诉需要的证据主要是什么?
      一、车险误工费起诉需要的证据主要是什么?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


·检察院批捕后多长时间通知家人
      一、检察院批捕后多长时间通知家人?批捕后不会通知家属,逮捕后,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


·非法集资的判定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民对类似于诈骗,非法集资等这些经济类犯罪案件的时候,首先应该学会判定,自己能够判定是属于违法犯罪的活动,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上当受骗的几......


·软件著作权无偿转让合同如何书写?
      软件著作权无偿转让合同如何书写?一、软件著作权无偿转让合同如何书写?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怎么办?一、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怎么办?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侦查阶段羁押在哪怎么分的
      侦查阶段羁押在哪怎么分的?刑事案件侦查阶段都是羁押在当地看守所的,涉嫌犯罪应该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


·先强奸后通奸要怎么定罪
      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行为人先对受害人实施了强奸行为,但日后双方之间可能又进行了通奸。像这样先强奸后通奸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分析......


·人犯换押期限如何计算的?
      人犯换押期限如何计算的?一、人犯换押期限如何计算的?根据法律规定,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公......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法定继承中有一种继承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同其他继承一样会产生纠纷,处理纠纷往往很麻烦,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此......


·母子公司债权债务的关系是什么?
      母子公司债权债务的关系是什么?现在很多大型企业旗下都有多个子公司,在全国各地开展业务。在经营过程中,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的实体,都有各自的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