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

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
  
  一、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
  
  第一步,先申请解散公司。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步,进行财产清算。
  
  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
  
  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二、公司清算财产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一)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和清算财产是两个流程。必须先进行起诉解散公司,然后才可以申请进行财产清算。而且,在解散公司之后,财产清算可以自己找清算公司协助清算,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帮助清算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一、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撤回出资只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一种是公司收购股权,如果股东要撤回出......


·一、 一方出轨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一方出轨的财产如何分割?一方出轨的财产,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进行分割,出轨不构成法律上的有过错方。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


·出现房主一房多卖判给谁
      一房多卖判给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信用卡诈骗能取保候审吗?
      现代社会,人们身上很少使用现金,出门购物等都是使用信用卡,信用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诈骗类的犯罪也越来越多,让人们......


·尽管我国针对醉驾和酒驾的这种行为,都有着比较严格的处罚措施。
      尽管我国针对醉驾和酒驾的这种行为,都有着比较严格的处罚措施。但是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喝酒并不代表着醉驾,而且醉驾和酒驾其实在惩罚标准上是不一......


·如何拆迁谈判能使被征收人利益最大化?
      如何拆迁谈判能使被征收人利益最大化?一、如何拆迁谈判能使被征收人利益最大化?01知己:要知道自己能补多少钱这是谈判的最基础工作,恰又是难......


·工伤自费鉴定多久能下来 一、工伤自费鉴定多久能下来?
      工伤自费鉴定多久能下来一、工伤自费鉴定多久能下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


·一、离婚财产归子女所有可以吗?
      一、离婚财产归子女所有可以吗?离婚财产归子女所有是可以的,未成年人基于继承或赠与方式可以取得产权。因此,不必等到女儿18岁,而是应该在离婚协议......


·提起刑事抗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提起刑事抗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计算?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