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屋面搭建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在屋里搭建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是指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和目的,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财物的行为。“毁坏”,是指使用各种方法故意使公私财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全部丧失,或者将公私财物部分毁坏,使其部分丧失价值和使用价值。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本罪。2、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毁灭和损坏。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毁坏公私财物,而且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则应以放火罪、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同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如果情节轻微或者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毁灭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动机和手段特别恶劣的等。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但是破坏某些特定的公私财物,则不能以毁坏公私财物罪论处,例如,故意毁坏使用中的交通设备、交通工具、电力煤气、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破坏生产经营的,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量刑?对于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如构成要件满足,可以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但实践中一般以经济纠纷论处。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识到,故意毁坏财物罪,首先,客体的财物必须是别人的,不是自己的。其次,故意毁坏财物罪,经常在民事中做经济纠纷来处理。但是,也构成刑事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时可以处到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代理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类?
      代理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行使相关权利,这在我国的法律里有......


·合肥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合肥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合肥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


·一般一岁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才好
      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而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情况来看,具体涉及到的抚养费数额......


·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的流程是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的流程是哪些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


·现在
      现在,离婚率逐年的提高,因为人们对于婚姻的满意度在逐年的提高,我们不再是将就的过日子,而是希望可以有一个精神的伴侣。而且,现在很多的中年人也......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
      有些人在感情方面属于比较冲动,没有理智的一方。由于自己的冲动造成婚姻失败,面对自己的婚姻失败,只能选择离婚。而离婚也是属于两个人的事,一方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成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不然的话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是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那究竟刑事附带民事......


·被法院判拒执罪怎么上诉
      有时候,在财产侵权案、债务纠纷案、离婚财产分配案等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最后会做出一系列的判决要求被告人执行,如果拒绝执行则法院会以拒执罪立案......


·在微信群被人辱骂,可以起诉吗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事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


·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中工资标准
      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中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


·随着市场经济中的车辆的技术越来越成熟,城市中的车辆与日俱增。
      随着市场经济中的车辆的技术越来越成熟,城市中的车辆与日俱增。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屡见不鲜。交通事故处理事件越来越多。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