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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资,高利贷算不算非法集资?

现在您都知道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唯恐避之而不及,但反观有些情况并不是非法集资,确误认为非法集资。因此,实际上您对非法集资并不是特别了解,某些筹集资金的行为是属于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那么,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资,高利贷算不算非法集资?我们在下文举了两个常见的例子为您详细解答。
   一、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资
  收取押金不是非法集资。
  房屋租赁中常见的“押一付三”以及入住酒店时都会缴纳押金。
  实际上,俗称的“押金”即为“保证金”,按照《民法典》和《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押金属于一种特殊的“动产质权”。
  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动产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简单说,不论是房屋租赁、酒店入住抑或景区自行车租赁,需缴纳“押金”的目的在于:
  (1)确保承租人正当合理的使用房屋、房间或自行车等租赁物,
  (2)发生房屋内附属设施、自行车等损毁情形时,收取押金的一方可以就“押金”优先受偿。
  从法律层面讲,缴纳或收取押金,目的在于对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起到一定的担保作用,既可以督促承租人或使用人正当使用房屋或自行车等租赁物,也可以确保发生不当损害时,出租人或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二、高利贷算不算非法集资
  借高利贷,只是民事借款行为,与非法集资无关系。非法集资涉嫌《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今投资交易市场活跃,很多人都愿意把钱花在投资上,以此来获得更大的收益。但是在这些公司背后,可能存在非法集资的隐患,所以我们要学会如何分辨非法集资。那么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资,押金是不算非法集资,收取房屋押金是合法行为,如果不放心,可以写一份收条签字画押作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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