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有哪些办理收养登记是成立合法收养关系的前提,而在实际办理收养登记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行。至于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有哪些,请各位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二、如何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是: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5、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收养关系中涉及到了送养人、收养人以及被收养人,而在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方面需要送养人和收养人提供才行。实际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具体的操作程序是怎样的,上文中也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之前的文章里面我们说到劳动者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对
      在之前的文章里面我们说到劳动者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对于用人单位的公司来讲,其实法律也是赋予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但实践中,需要......


·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为几种?
      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为几种?一、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为几种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


·家庭中若出现遗嘱继承纠纷应当如何解决?
      我国公民享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遗产的权利,而且遗嘱继承指的就是依据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遗嘱,将其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一人或数人继承。那么,由......


·我国法律规定骗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我国法律规定骗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骗取贷款,涉及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以欺骗手段取得......


·商标注册包括续展注册吗
      商标注册包括续展注册吗商标注册不包括续展注册,商标续展的次数及续展有效期: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


·一、醉驾血液190会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血液190会有什么后果?血检有可能更高。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这种主体?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的权益由于他人实施诈骗行为而受到侵害,在确定某单位、个人实施诈骗行为之后,就可以向司法起诉,但是并非是所有的以其他主体实......


·在我国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赔偿吗?
      在我国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赔偿吗?代通知金违法解除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获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劳动合同履行......


·醉酒驾驶拘留几天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一......


·旧城改造有哪些优惠政策?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旧城改造有哪些优惠政策?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旧城改造有哪些优惠政策?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的旧城改造政策既反应了城市的发展有建......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一、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可以的,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