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西安市个人社保补缴的流程是什么?

西安市个人社保补缴的流程是什么?1、由用人单位填写并提交补缴申请和补缴信息表单2、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并打印征缴通知单3、中心工作人员填制社保基金专用缴款书4、申请单位按时到银行缴费二、养老保险注意点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3、办理补缴时,除填写补缴信息单外,还应提供单位申请补缴的书面申请(其中说明欠缴原因、欠缴时间和补缴期间当事人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补缴时间段在内的劳动合同书。其他特殊情况需进一步提供的资料(人事档案、原始工资表、有关证明材料等)4、补缴时应注意先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和转移手续,只能补缴当期之前的未交费用。5、补缴时除本金外,会生成补缴利息。补缴完成后,当事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确定(即完成划转后)将无法更改,再有遇基数不一致的情况将不能更改和再次补缴或调整。6、当中心出具补缴的专用缴款书后,必须按规定的缴款时间(在缴款书中有)完成缴费。如果未按专用缴款书规定的缴款时间及时缴费,需退回专用缴款书重新办理手续,计算应缴纳金额。到社保缴费中心,由工作人员审核了相关申请以后并且给打印征缴通知单,并且工作人员会帮助当事人填写专用的缴款书,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拿到这些材料以后到指定的银行缴费就可以,用人单位不缴社保的话需要给补交滞纳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诈骗虚假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诈骗虚假诉讼的规定是什么?诈骗虚假诉讼的规定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民事诉讼中通过伪造证据或者指使证人作伪证等方式,诈取法院裁判,从而非法......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很多时候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都是由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来提出申请的,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通常就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


·加班工资基数包不包含现绩效?
      加班工资基数包不包含现绩效?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


·民诉中证人要出庭作证吗
      民诉中证人要出庭作证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


·工伤十级没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工伤十级没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如何认定现如今,当家庭生活突发变故时,很多人都会选择借款应付。在这些借款中,有些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


·离婚虽说是俩个人的事
      离婚虽说是俩个人的事,但是一旦涉及孩子就会有抚养权问题,那么,如果离婚女方放弃抚养权吗,对于抚养权的问题,首先是当事人双方的协议,如果不能达......


·由于环境污染导致侵权问题,明智的方式是提供法律进行解决,然而
      由于环境污染导致侵权问题,明智的方式是提供法律进行解决,然而在此之前需要明确一些问题。比如,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当事人的确定问题。下面,的我们......


·误工费陪侍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陪侍费怎么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民法典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民法典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有什么??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


·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