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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虽然抚养费是父母双方离婚后,灭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也是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父母会以孩子不按照自己所规划的道路行走,就不支付其教育费用的情形,此时,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这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如果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那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1、如果一方未尽到家庭义务的,可以起诉离婚。
  2、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你,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3、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或者按月按年支付。
  4、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没法律上的依据。
  5、如果你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孩子的“出生证”上写明父亲是他,他不承认,他要举证证明,申请亲子鉴定是由他申请。
   二、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而言,孩子在两岁以前,应为母亲抚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但若处理不好,会发生家暴,故而我国婚姻法规定,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即使在法院判决后,仍旧不愿意支付抚养费,那么可以起诉离婚,此时,由履行自己义务的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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