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奶奶属于法定监护人吗?

奶奶属于法定监护人吗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
  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学校能成为未成年监护人吗
  在法律上,学校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是有很严格的前提的,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承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职责的。当然,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个问题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
  但如果有了不幸事故的发生,就应该依据法律上的“过错原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就应该赔偿,没有过错的就不予赔偿。“有无过错”这条原则,是确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不应该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认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律允许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与受委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为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因而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然而学校与父母之间既不存在这种合同关系也未以任何形式默许这种委托关系,况且,对公立学校而言,学生的入学行为和学校的招生行为都受到行政法规或政策的约束,自由选择达成意思一致的可能受到限制,不具备构成合同关系的条件。
  根据规定,奶奶属于监护人吗?由以上新我们可以知道未成年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是父母,若父母去世,祖父母、外祖父是监护人,具体由谁监护,可以双方协商确定,若对监护人的确定存在异议的,可由人民法院定夺,此时,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选择监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采矿罪最新司法解释全文
      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


·房屋网签不备案应该怎么办
      可以投诉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网签和备案的共同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当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不具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仅仅为了实现备......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我国针对土地使用出台了许多政策,对于不同性质的土地,国家规定了它的使用标准。教育用地与商业、娱乐用地等的标准必然是不......


·假想防卫类似的概念是怎样的
      假想防卫类似的概念是怎样的1、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体......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城镇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会征用不少的土地进行重建或者是扩建,原有......


·残疾赔偿金年龄怎么算?
      残疾赔偿金年龄怎么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举证......


·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审查起诉的期限是相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状态来说的,如果是被羁押的人,检察院要在三十天内做出是起诉还是不起诉、怎样起诉的决定,如果案情特别复杂三十......


·在我国医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几件
      医生在行医过程当中,虽然说这其中有着专业性非常强的要求,但如今的医疗机构受到国家各种法律制度的监督,而且公民本身对于医疗侵权的这种事情已经越......


·什么是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
      什么是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一、什么是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


·收养小孩后孩子的母亲能要回孩子吗?
      收养小孩后孩子的母亲能要回孩子吗?现在把小孩送给他人抚养的现象还是非常多,但是很多孩子的亲生父母送走孩子后,心中十分后悔,又想去找养父母要......


·一、离婚协议补偿金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补偿金怎么写?通常,在协议离婚时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而往往涉及到一方需要给另一方离婚补偿金。离婚当事人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