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南京工伤鉴定等级标准规定的项目 (一)医疗费

南京工伤鉴定等级标准规定的项目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二、南京工伤鉴定等级标准年法律规范
  
  工伤鉴定标准是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对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
  
  当你在工作中受了伤并且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的时候,就要根据上面的规定来看是属于哪一级别的工伤,以及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等问题,然后再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走法律程序,填写相应的工伤证明书,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自己的上海在最大程度上得到补偿,南京劳动者就要按照南京工伤鉴定等级标准规定进行,切记不要离开法律去一些暗地的程序,那样不但不会受法律保护,还会使你丧失得到补偿的最佳时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车辆年检逾期多久没事
      就算过期一天,那也是面临处罚的。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缴纳罚款后才可以进行年检(被......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为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近期和长远......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危害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就应当尽快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签劳动合同的话,这是有一定危害的,......


·网络的盛行,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网上诈骗也时常
      网络的盛行,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网上诈骗也时常发生,特别是现在微信使用群体广范且功能强大,各种朋友圈钱的诱惑,使得一些人就容易......


·工资里扣工装押金可以吗?
      工资里扣工装押金可以吗?一、工资里扣工装押金可以吗?要看实际的情况,只要双方都同意就没有什么纠纷。这种情况,需要看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


·打架斗殴赔偿金额是多少?
      打架斗殴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打架斗殴容易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人身伤害,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危及公民安全的行为。根据打架斗殴的情节和造成的后......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怎么判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怎么判1、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犯罪,依法追究刑......


·暴雨房屋漏水怎么办?
      商品房漏雨怎么办?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和房主会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书面文件中对房屋的防水质保期和质保......


·已抵押的房屋能否买卖 购买抵押房有哪些风险
      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符合售房条件后又将抵押房出卖给消费者的现象已屡见不鲜,那么到底已抵押的房屋能否买卖?抵押房的权利受法律限制,消费者......


·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了非法占有农业地罪,在《刑法》中对此罪的规定仅限于罪名和量刑。因此,司法解释对本罪法条中的一些关键性词语进行了解释,并且详细阐述......


·合法讨债的方法有哪些
      合法讨债的方法有哪些一、合法讨债的方法有哪些1、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