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高空坠物后续怎么划分责任?

公民莫名被高楼掉落的物品砸伤,除了要烦恼自己的所受的伤害以外,可能让受害人最头疼的可能就是该找谁索要赔偿的问题。但是面对一栋楼所有的住户,找到坠物肇事者的难度非常之大,于是只能让所有住户一起来赔偿。但是高空坠物后续该怎么划分责任?
  一、高空坠物后续怎么划分责任?
  (一)《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二)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三)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第三,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综上所述,高空坠物发生地的全体住户对受害人医药费进行赔偿之前,只要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并非肇事者就可以免去与其他人一起赔偿的责任,而拿不出证据的住户根据自己肇事可能性大小来担责之后,可以通过找到肇事者来追偿自己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我国刑法当中对于经济犯罪的分类是特别的详细的。像非法集资或者说是行贿受、贿案件的,这些都是属于经济犯罪当中的一种。公安......


·个人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在房价飞升的今天,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个人贷款买房的方式进行买房。但是,怎样进行贷款买房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过程,也不清楚在贷款的过程中......


·离婚财产分配不一致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离婚财产分配不一致法院可否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与双方是否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没有关系。双方对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法院......


·现行刑法对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组织、利用会道门、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处罚根据刑法第300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网签后一个月不备案会怎么样?
      网签后一个月不备案会怎么样?一、网签后一个月不备案会怎么样?可以投诉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网签和备案的共同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概念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


·累犯5年内是怎么算
      累犯的起算时间点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日,也就是实际刑满或者赦免释提交回答放之日。《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


·注册公司能保护商标吗
      注册公司可以保护商标的注册。因为国家工商局和地方性工商局都对注册的商标进行全国性的一个保护,在现代企业的经营中,每家企业都会关注自身企业......


·对犯罪既遂分类规定了哪几种
      犯罪既遂分类有几种1、结果犯结果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所谓法......


·过节费与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过节费与工资如何缴纳个税?节假日发放的各种过节费和每月的工资都要并入当月的总工资统一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民事诉讼立案后能撤案吗
      民事诉讼立案后能撤案吗?诉讼,是当下解决社会纠纷的一个重要方式。但是,在诉讼中也可能出现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又因为种种原因想要撤诉的情形。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