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要怎么处理

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要怎么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产商又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导致不能按期交房,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严重违约,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如果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合同法》第94条第(一)项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则要承担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
  
  房地产商已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另外卖给第三人,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已经不存在,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合同解除条件。《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因此购房者可以依法请求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商将先期支付的首期房款及其利息返还,并加倍赔偿其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向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监督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该房地产商的一房二卖的违法行为,使其受到法律的严惩。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购房者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要及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如果房屋办理不了预售登记的话,建议暂时不要购买该房屋,以免被骗。
  
  二、买房时怎么防止一房多卖
  
  为防止“一房多卖”现象,购房者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到的当地房管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这一条规定的预告登记主要是限制卖方与买方签约后再出售房屋并转移产权给第三人,但预告登记后,必须三个月内进行过户登记,否则预告登记自动解除。
  
  但是,预告登记需要双方约定,不是强制性义务,如果卖方不同意进行预告登记,买方的合法权益还是得不到保障。
  
  对此,还有一个预防的办法就是:买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把违约金数额约定的高一些。
  
  定金罚则是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一套一百万价格的房屋买方只交了一万定金,卖方毁约时买方就只能要求退还一万的定金并赔偿一万元损失,这样并不能弥补房价上涨的购买损失。现在使用的版本如果在立约时双方约定一个较高数额的违约金,即使出现出价更高的买方,卖方也会计算多获取的差价低于违约金时,就不会违约进行“一房二卖”了。
  
  还有一个更为公平合理并且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就是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把这一条违约责任修改为:一方违约时,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合同约定价格与违约时房屋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这样,如果房价上涨时卖方违约,就需赔偿买方该房屋房价上涨的部份;同样,房价下跌时买方违约,就需赔偿卖方该房屋房价下跌的部分。如果这样约定,无论动荡的房市价格如何涨跌,双方都会考虑到违约的成本而不会轻易毁约,可以防范于未然,打消双方签约时的顾虑,从而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及交易的稳定性。
  
  生活中,您在买房时,不仅要注意仔细挑选房子,还要注意不要陷入了开发商设定的购房陷阱,遭遇了一房多卖的情况,否则您将遭受的损失将是非常大的。在买房时,如果您不确定开发商是否存在一房多卖的行为时,不妨将开发商的行为告诉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由专业律师帮您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旅游安全事故纠纷该如何处理?
      旅游安全事故纠纷该如何处理?一、建立旅行社责任保险纠纷调解制度是构建和谐旅游、和谐保险的制度保障旅游令人身心愉悦,但旅游事故和赔偿纠纷如魔鬼......


·公安干警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安机关在机关部门做事,所以是执法人员,但是执法人员难免也是会犯错误的时候,聚众赌博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赌博就像是瘾一样是很难戒掉的,如果是公......


·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有份吗?
      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有份吗?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没有份,但是继承得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证据材料主要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


·民法典夫妻共有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夫妻共有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高空坠物砸重伤的赔偿项目包括什么?
      随着高楼大厦不断建设,不仅美化了城市,也带来了安全隐患。高楼坠物砸伤人的新闻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高口坠物砸伤人需要承担法律赔偿责任。那么高......


·一、结婚十年以上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十年以上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十年以上房产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永久是个人财产,不论结婚多长时间,都不会变动为夫妻共同财产......


·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办理结婚证时需要准备的材料: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


·聚众斗殴致人轻微伤会被判多久?
      现代人竞争压力过大,过于冲动,尤其是年轻人。年轻人不懂事聚众斗殴的事件时常会发生。当您遇到聚众斗殴时或者被拉去聚众斗殴时,您是否清楚聚众斗殴......


·夫妇共同的房屋如何立遗嘱?
      夫妇共同的房屋如何立遗嘱?一、夫妇共同的房屋如何立遗嘱?夫妇共有住房是一人一半权益,双方各自可以分别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属于各自那一半......


·抢注的著作权是否能告别人侵权
      抢注的著作权是否能告别人侵权一、抢注的著作权是否能告别人侵权?抢注的著作权一般不能告别人侵权,相反,抢注著作权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