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有哪些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关于营利法人的规定,我们可以从控股出资人这一方面来进行切入,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是控股出资人,控股出资人权利有哪些,关于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有哪些规定,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八十四条??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营利法人是指该法人组织有营利性活动,同时组织内的成员可以获得利益,像我们平时所接触到的公司就是营利性法人的一员。既然是营利性法人,就必然会有出资人,控股出资人是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的,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规定则可以保障法人的基本权益。二、什么是营利法人根据法人是否从事经营性活动并且是否将经营所得分配给其成员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营利性法人。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称为营利性法人,即不仅从事营利性事业,而且还向其成员分配利益。三、怎么设立营利法人(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2)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3)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4)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5)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综上所述,关于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有哪些规定的相关资料,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其实控股出资人就是在一个企业当中存在的出资人并且持有公司股份的身份,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进行在线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典第20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20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其实我国公民在社会生活当中很多已经成为习惯、默认的事情,都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也有规定。就拿您生活当中已经再熟......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既然如此,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种类有哪些?
      故意伤害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如何处罚?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有几种?
      在出现了医疗事故之后,除了要积极的对患者进行抢救治疗、减少因此造成的损害外,还需要对事故进行处理,也就是实际追究相关机构、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最低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最低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民法典》自然下落不明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自然下落不明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自然下落不明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


·在试用期辞职有工资拿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


·十六岁算不算童工,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童工是指雇用或利用儿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包括当童星、报童、少年兵、农场及工厂工人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十六岁算不算童工呢?而如果算的话,......


·法律规定累犯能不能缓刑
      根据规定在刑满释放后一定的时间内,如果再犯罪的话,那一般就会构成累犯,需要注意我国的累犯是具体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而在对累犯进行处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经常受到您的混淆。那么,您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了解多......


·重婚罪可以诉一个人吗?
      一、重婚罪可以诉一个人吗?重婚是可以单独起诉一方的,如果只有一方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伤害就可以直接依照这部分的损害去法院起诉。因为国家机关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