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伤害致死判几年

在刑事犯罪中,可能我们最常听见的犯罪就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而故意伤害又会造成很多不同的后果,比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伤、甚至是死亡。那么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故意伤害致死判几年呢?
  
  
  
  
  一、故意伤害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缓刑适用
  
  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作赔偿的;
  
  2、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3、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二、故意伤害致死判多少年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备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里面较重的情形,很多人会问故意伤害致死判几年呢?一般而言,犯罪分子会被法院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是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时候,是免除刑罚的。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刑事犯罪会导致犯罪分子坐牢、罚款、剥夺政治权利等后果,给本人和家庭都会带来巨大的痛苦,请您遵纪守法,不要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缓刑期结束后再犯罪构成累犯
      缓刑期结束后再犯罪构成累犯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


·合同的变更和撤销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


·唯一一套房子会被强制拍卖吗?
      唯一一套房子会被强制拍卖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


·可申请仲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可申请仲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一、可申请仲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


·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怎么办
      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怎么办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冲突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


·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是什么关系
      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而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法院与仲裁委员会在民事纠纷主管问题上的关系是:1、法院主管的范围宽于仲裁委员会主管的范围。按......


·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
      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怎么托管?私募基金是一种面向特定群体的基金的类型,它一般收益还是比较可观的,但是它的风险是比较高的。因此,很多人在进行......


·如果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最合理?
      现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房产往往是一个家庭最值钱而且是增值幅度最大的财产。当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婚姻时,如何分割房产,成为了一个很大......


·逃税罪漏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逃税罪漏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逃税罪漏税的法律规定是关于审议与相关的经济犯罪类型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的,如果偷税的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会被......


·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虽然法律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作出了较多的保护,但这也不代表就不能与现役军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的话,那么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