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诉讼法鉴定费用要多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法律要求,当犯罪嫌疑人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时,受害人有权利向犯罪嫌疑人提请赔偿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一定金额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这是则需要进行刑事诉讼法鉴定,那么刑事诉讼法鉴定费用需要多少?
  
  
  
  
  伤残鉴定需要多少钱
  
  伤情鉴定,也就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一般情况下是由县一级或者以上的公安机关法医进行鉴定,鉴定是不收取费用的。
  
  有一些地区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而且鉴定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委托,费用也是由公安机关负担。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伤残鉴定的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其他应当作伤情鉴定的情形。
  
  第七十七条 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原鉴定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或者其他违法鉴定情形的除外。
  
  伤情鉴定程序
  
  1.鉴定的委托:以“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为原则。委托单位办案人持“伤情鉴定委托书”、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与被鉴定人一同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首次伤情鉴定。
  
  2.鉴定的受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被鉴定人当时的伤情和办案人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参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及时做出受理、补充材料后受理或不能受理的决定,并将理由以书面回执形式告知委托单位的办案人。
  
  3.首次鉴定:做出受理决定后,鉴定人要详细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仔细核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案件卷宗、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的数量和状况;进行法医学检查、摄录像等检验工作;对直接影响鉴定结论的各种材料应备份存档。
  
  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办案人要及时领取鉴定文书和所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4.补充鉴定:本案的办案人、案(事)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补充鉴定的书面申请。补充鉴定须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由原鉴定人进行。
  
  5.重新鉴定:本案的办案人、案(事)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或补充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书面申请。重新鉴定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刑事诉讼法鉴定费用的相关内容介绍。从中可以看出,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请刑事诉讼法鉴定,相关的鉴定机构接受鉴定请求后,鉴定机构根据医院出具的相关身体健康证明和伤病证明,作出鉴定赔偿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订立的承揽合同有何特征
      订立的承揽合同有何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


·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该怎么走
      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该怎么走生活中我们到政府部门去办理一些事情的时候通常都不知道该走什么样的程序,很多时候都是两眼一抹黑的瞎转,殊不知我们这样......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都是在不断的上涨,而此时对于想要购房的人来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都是在不断的上涨,而此时对于想要购房的人来讲,可能就无法一次性支付购房全款。这种情况下,往往也会想到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17条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17条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


·民事诉讼办案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办案期限是多久?一、案件审理期限规定(一)一般规定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


·十一两班倒 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十一两班倒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随之增长的是我国很多公司企业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


·犯罪故意的定义是怎样的
      犯罪故意的定义是怎样的一、犯罪故意的定义是怎样的?犯罪故意的定义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


·一、个体户有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公章?
      一、个体户有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公章?个体户办理公章需要携带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


·分居
      分居,一般是指一家人分别各自生活,是指一对男女在还保留着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名义上为夫妻,实际上却分开两地居住。一般多指准备离婚却不愿舍弃婚姻......


·酒驾后车子上高速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