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金钱赔偿专指什么?

您都的知道我国的民事赔偿方面规定了赔偿的方式,比如说最常见的一种赔偿方式就是利用金钱来进行赔偿。而在国家赔偿当中的赔偿方式也包括几种,其中金钱赔偿也是非常普遍的一种存在方式。那么我国国家赔偿中的金钱赔偿专指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方式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二、哪些情形可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可以明确的告诉,金钱赔偿他指的是用货币的形式来进行赔偿,而货币,具体大小应该根据给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的后果来进行计算的。当然,除此之外,还存在着返还原物和赔礼道歉,这些赔偿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具体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进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具体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走,需要一定的时间,若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


·死刑适用减刑吗 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法律中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可以给予刑罚种类的变更,或者刑期的缩短。在司法实......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报销什么费用?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报销什么费用?1、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一、东莞市儿童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一、东莞市儿童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一、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企业借款合同有效吗?要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公司法人与非公司法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与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公司在进行注册程序时都会有一个公司法人代表的职权授予,而该法人往往要承担公司的一切民事责任和债务承担,但......


·a轮融资与注册资本的区别是什么?
      a轮融资与注册资本的区别是什么?1.组成方式不同a轮融资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


·租售同权武汉市政策都有哪些规定?
      租售同权武汉市政策都有哪些规定?武汉已于近期获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并已确定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武汉市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允许提......


·一、夫妻起诉离婚多久才受理?
      一、夫妻起诉离婚多久才受理?夫妻起诉离婚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三轮车酒驾怎么处罚?
      三轮车酒驾,驾驶人罚款50元(具体惩罚金额依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执行)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